■赵志疆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暴饮暴食,当心涉嫌违法。近日,四川宜宾叙州区一餐饮店推出“挑战大胃王”竞赛活动,要求参与者在规定时间内食用108个抄手,按食用速度获得相应的奖励,并将视频发布至网络账号吸引客流。随后,叙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对该店立案调查。
在商家眼里,举办“大胃王”挑战赛无疑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无论参赛者是输是赢,他们实际上都扮演了“活广告”的角色。换句话说,无论商家将这种比赛宣传得多么天花乱坠,参赛者充其量不过是商家收割利益的“工具人”。
餐饮商家通过举办各种活动吸引顾客、提高知名度无可厚非,但是,无论什么样的营销活动,都必须恪守法律的底线。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餐饮商家利用消费者好奇、好胜的心理,以免单诱导消费者暴饮暴食,不仅是对他人身体健康的极端漠视,有违公序良俗;同时造成严重的食物浪费,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
近年来,以“大胃王”为噱头吸引客流、赚取流量的案例不在少数。尽管如此,仍有商家企图剑走偏锋。终结“大胃王”挑战赛的种种乱象,不仅需要监管部门及时制止、依法打击,而且有必要以案说法,提高商家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
制止餐饮浪费人人有责。对于消费者来说,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会理性消费、懂得爱惜和尊重自己的身体。对于网络平台来说,理应加强日常监管,不给“大胃王”挑战赛以可乘之机。对于网友来说,反手一个举报就是对“大胃王”挑战赛最好的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