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
为促进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容、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人员等进行规范。根据规范,他们不得从事诊疗活动,比如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不得开具药品处方;不得给服务对象口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中药饮片;不得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等。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对中医医疗进行了规范,但是,还是有一些没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白大褂”,在从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时,偷偷地越界,从事中医医疗活动。他们就像“滥竽充数”中的“南郭先生”那样,装模作样地望闻问切,或者给患者开中医药方。
值得注意的是,具备中医医疗资格的医师,在完成本单位的医疗任务后,可以从事中医保健养生服务。但是,从事中医保健养生的人,断然不能从事医疗活动。健康养生与医疗是两个迥然不同的范畴,一是一,二是二,必须一清二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就是从保护民众健康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的角度,再次强调了这项规定。
中医是我们的文化瑰宝,公众对健康又有着刚性需求,所以,职能部门有必要规范好中医诊治与中医健康养生行业。更何况,现实中确实有一些从事中医健康养生的人,并没有中医诊疗资格,却也穿着白大褂,偷偷地进行中医诊疗。
防范中医医疗行业的“南郭先生”,既需要职能部门的介入监管,也需要公众了解一些中医常识,并提高警惕,睁大慧眼。如果是接受中医诊治,就应问一下对方是否具有行医资格证;一旦发现非法行医,就可以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