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双12”都快到了,“双11”下单的商品竟还没收到……最近,一些消费者发现,买的东西并非堵在路上,而是商家压根没发货。问题的症结,原来正是超长预售制。商品预售制,是消费者在产品上市之前预先付费,商家在预售达到一定数量后,才投入正式生产和发货的模式。之前,该做法仅限于部分工艺复杂的商品。但近年来电商平台纷纷开启预售促销,因超长周期产生的购物纠纷与投诉屡见不鲜。
对于预售模式,虽然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吐槽、投诉,但商家却趋之若鹜。这背后原因不少,比如为了减少库存损耗,快速回笼资金等。另外,不可忽视的是,预售模式也让商家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交易主动权”。商家对消费者根据其消费意愿进行细分,在制定价格和确定发货时间的问题上,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商家的安排,失去了“议价权”,商家也成功将风险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
别让电商预售变成了一场侵权“预谋”。预售模式,只要双方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本无可厚非。但商家推出的预售模式必须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要明确告知预售时间,预售模式也要合法合规,不能制定“霸王条款”。平台也有责任督促商家守约,对商家推出的预售模式,要能加强监督和管理。对“超长预售”要有“超前监管”,要及时予以叫停。消费者也要增强维权意识与防范意识,要尽量把“交易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要理性消费,对预售商品要慎重购买,要认真了解相关合同后再进行交易,要及时掌握相关证据,权益受损时,要能勇于维权、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