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日,企查查App显示,全红婵商标被多方申请注册,最早申请日期为8月5日。据悉,8月5日全红婵在东奥会女子10米台跳水夺冠,打破了世界纪录。律师表示,注册“全红婵”商标,损害了全红婵的姓名权。如果有企业成功注册了“全红婵”商标,则全红婵可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点评:名人商标本身是利用名人效应,乃是市场稀缺资源,不应遭到随意注册、滥用。因此,对于恶意抢注“全红婵”商标的行为,应依法予以驳回,并对申请人施以处罚,以儆效尤。监管部门应加大宣传,普及注册商标的相关知识,让社会公众知晓,注册商标是拿来善用的,不是拿来恶炒的,不要妄图投机取巧牟利。同时,名人自身也要有市场意识,及早申请注册个人姓名商标,达到自我保护作用。
2.近日,网络上流传的一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引起业内人士关注。管理办法对网售药品的多项内容进行细化,包括一些药品禁止网络销售、不能买赠药品、未获处方前仅能展示药品信息等。从目前的文件内容来看,网售处方药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
点评:管理办法是监管部门着眼于互联网医药发展,对药品网络销售业态进行规范和引导的制度安排,体现了以立法促发展,以监管促改革的思路。此办法对于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医药业态公平竞争,保障国民用药可及性、安全性都有重要意义。此外,笔者认为,还应更多将加强事前审批、限制或禁止的思路,转向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此需落实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药品网络销售者的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推动药品网络销售持续健康发展。
3.小小摄像头,本是方便人们工作生活之物,却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窃取隐私的“传送门”。据报道,警方破获的案例显示,有不法分子将针孔摄像头暗藏在酒店客房内,再通过分享App邀请码,使他人获得观看权,可以让百人在线观看。偷拍之于公民隐私安全的冲击引发社会关注。更值得警惕的是,摄像头偷窥、偷拍已形成黑色产业链。
点评:斩断偷窥黑色产业链,非一方之力所能及,需要众防更要严打。众防要求社会各方共同筑牢数据安全、隐私安全防护责任。比如,从社交软件、网站、论坛到宾馆、酒店等场所经营者,都要负起“清扫”责任,让偷窥黑产业链无处容身。严打重在产销用一体打击、惩治不手软。比如,在偷拍设备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等各个环节实现全方位监管,提高偷拍者的违法成本,不仅重视对违法偷拍者的末端打击,也有必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除掉整条违法产业链。只有各方协力,方能为公民隐私安全筑起更强防火墙。
综合新华网、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