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前,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点评:电动车起火危害极大,一台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且逃生的时间比想象得短得多。电动车起火的危害,主要表现为火场高温和烟毒。当然,电动车火灾隐患治理非一日之功,也非单一部门的职责,需要各方通力合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才行。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规定》就将正式实施。对此,尽早了解新规,确保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需要做好宣传工作,以让更多人知晓《规定》,如此才能按照新规执行,消除隐患。
2.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在答复《关于在浙江省推广“父母持证上岗”的杭州上城经验的建议》时称,基于数字家长学校学习数据,一些地方对“父母持证上岗”进行了有效探索。浙江数字家长学校自2020年开通以来,已向全省参与的家长发放学习电子证书22万份。计划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在浙江数字家长学校试行家长学习积分制,待时机成熟时在全省推行。
点评:呼吁“父母持证上岗”并非无的放矢。比如,“咆哮式”辅导作业、“丧偶式”育儿、“棍棒式”教育等问题,不仅让很多家长倍感无奈无力,还会给孩子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当然,所谓“父母持证上岗”,并不是简单给家长发一张“合格证”,也不是为家长设门槛、添负担,而是提醒家长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以及应该怎么做,全面提升家长养儿育女的科学技能、观念。说到底,持不持证不是关键,功夫在“证”外。
3. 为有效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营造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惩处和教育作用的原则,开封市交警支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采取“宽严相济”的执法方式。自2021年7月5日起,对影响正常交通的机动车占道违停行为,交警向司机开具《违法停车警示单》,在规定时间内驶离的将不予处罚。
点评:不少驾驶员可能都会有这样的感受:前脚刚走,后脚罚单就来了。置于这样的现实下,河南开封交警“贴条”30分钟内不处罚的做法,就给人一种一股暖流的感觉。毕竟,罚款从来都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秩序,其目的还是通过教育和处罚,让广大驾驶员们养成良好的习惯,最大限度地确保公共秩序。值得注意的是,这确实是一种比较新颖、新潮的执法方式。但对其他地方来说,一窝蜂地跟风没有必要,必须要在科学谨慎的前提下进行尝试、推广。
(综合新华网、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