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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2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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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烟不能再等闲视之
新闻漫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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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庆峰

  5月31日,世界无烟日,本是“承诺戒烟,共享无烟环境”的好日子。但根据央视报道,居然有小学门口文具店公然向未成年人兜售电子烟。在梅州市丰顺县实验小学附近,某文具店销售的一种“电子魔术道具”,有多种水果口味,还可以添加烟油,实际上就是电子烟。

  “戒烟神器”“时尚炫酷”……近年来,被打上“时尚”“潮品”标签的电子烟广受追捧。这则报道在深刻指出一些电子烟为争夺年轻人群市场,是如何工于套路和计算的同时,也再次提醒我们,要警惕烟草营销的新趋势、新动向,不能再对电子烟等闲视之。

  须知,电子烟并不像他们所宣称的那样人畜无害、老少皆宜。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明确提出,“电子烟是不安全的,会对健康产生危害”。大量的分析也都证明,“电子烟烟液中含有有害物质”“电子烟调味剂加热后可产生有害物质”,青少年吸食电子烟之后,往往容易过渡到吸食传统烟草,以致染上烟瘾。

  现实中,因为缺乏明确的主管部门和行业标准,我国大多数电子烟还处于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与无安全评价的“三无”状态。电子烟游离于监管射程之外,不代表电子烟不应受监管。有人建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实是让烟草专卖局来接管电子烟。也有不少人建议,应由一个中立性的公共健康部门来管理,呼吁尽快推进制定电子烟相关管理条例和国家标准,建立相关抽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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