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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防控等影响,往年的“抢票大战”目前尚未出现
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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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警方破获特大诈骗案
~~~西湖二村社区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影响航行及行洪安全,请船主赶快处理
~~~由衡阳航道局移交地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
2021年01月13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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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提示: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

  ■本报记者   金明达 

  通 讯  员  刘先军   吴勇军

  本报讯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发布温馨提示:乘客乘坐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班线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否则驾驶员有权不予提供服务。

  进入冬季以来,全国已经出现了多起散发或者聚集性疫情,为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衡阳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一方面督促各客运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车辆疫情防控措施和加强人员安全管理,一方面严格要求驾驶员、从业人员和乘客要全程佩戴口罩。乘客上车前要进行体温检测,省市客运班线乘客尤其是境外游客必须实施实名登记和查验健康码,严格防范旅游包车擅自进入中高风险地区承揽业务。同时,不断加大对汽车站、公交企业、出租车、港口码头以及冷链运输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运输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车站、客货运车船实施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尽量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避免因接触现金带来的病毒传染。对不佩戴口罩或不配合者,驾驶员有权不予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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