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林
近日,云南一导游被指威胁游客人身安全的视频引发热议。12月23日,昆明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12月24日,涉事导游郭某某称,讲解高原地区注意事项时,游客戴着耳机不听,一时说了气话,整个行程并没有安排购物。
游客尊重导游,导游善待游客,这样的和谐互动才是正当的人际生态,也利于旅游业的长远发展。这类糟心爆料,频发多发,实在是砸一方牌子、摔老百姓饭碗,伤害的是一个地方的长远发展。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导游一句狠话、气话,恐怕旅游者的兴致就被浇灭一大半。且不说游客与导游之间有服务契约,就算流浪到你的地盘上,也应受到照顾,哪有被欺生、遭威胁的道理?可见,这些导游的从业资质令人堪忧。
治理旅游行业乱象,应重视法律手段,依法打击犯罪行为。云南严禁“赌团”现象,针对导游服务质量问题,建立服务质量网上评价系统和管理平台,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同时,针对地方“不愿管、不敢管,管不了、管不好”的现象,明确了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旅游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属地发生恶性旅游事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但从现实看,对旅游行业的一些违法行为,处罚上往往止于吊销导游证、停业整顿或罚款了事,很少有启动行政拘留的,定罪量刑的更是少见。其实,强迫购物、强制消费、打人骂人、恶言侮辱之类,有的就其情节及影响,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行刑衔接、行刑并举,不仅是治理旅游乱象的需要,更是维护法律尊严的需要。期待重典治理旅游乱象,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