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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3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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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造假入征信应“有破有立”

  ■杨燕明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要加强外部质量监督,严格规范管理。统筹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质量专项检查、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强化对培养制度及其执行的评价诊断。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不可否认,现如今“玩命的中学、快乐的大学”依然是存在的。很多人给人的感觉不是来上大学的,而是来“游戏人生”的。这般局面,也让社会各界纷纷呼吁:高校要坚守“严出”的基本原则,这样的话,才能更好地倒逼出学生们认真学习的能力。

  源于这样的现实,此次三部委的《意见》明确: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样的做法,是要求高校“严出”的良好开端。不过,在论文造假入征信一事上,个人还是觉得,应该坚守“有破有立”的选择。“破”是论文造假有严厉的惩戒措施对接,“立”是有些规矩同样必须树立起来。比如,很多人提及的高校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很多高校学生之所以“放飞自我”,也跟高校本身有很大关系。高校说到底还是教书育人之所,那么其自身也不能“失职”“失责”“失位”,这样的话,高校对论文造假的学生进行处理,才能更加名正言顺。这意味着,“重视教学”本身,在高校规矩也应“立起来”。

  论文造假肯定是学术不端行为,对其进行惩戒也是必须之举,更是坚守高校“严出”准则的重要内容,但任何东西都是如此,有“破”就应该有“立”,如此,相关制度的推行、落实,才能更得人心,也才能更好地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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