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印发后,近期教育部印发了《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主要面向学校,重点针对劳动教育是什么、教什么、怎么教等问题,细化了有关要求。
《指导纲要》重申《意见》提出的“以体力劳动为主,注意手脑并用”要求,并进一步阐明了劳动教育的内涵和特征,对劳动教育的目标内容做了细化和具体化:一是明确劳动教育目标框架,二是明确三类劳动教育的育人价值定位,三是明确各级学校劳动教育主要内容和三类劳动教育的具体要求。
在备受关注的如何评价劳动教育方面,《指导纲要》在评价改革方面突出强调三点:一是依据劳动教育目标,制定劳动素养评价标准,注重对学生劳动素养形成和发展情况的测评分析;二是将平时表现评价、学段综合评价和学生劳动素养监测区别开来,分别提出相应要求;三是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改进评价方式手段。
毫无疑问,劳动教育对青少年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按照“指导纲要”把劳动教育抓实抓细,无疑是今后各级各类学校工作的重点,尤其是在评价改革方面,需要依靠创新驱动。因为如何客观评价学生的劳动,是最关键也是最难落实的地方,必须结合实际,下一番苦功夫,以让劳动教育成果真正体现出来。
劳动教育成必修课,不仅意味着要掌握抽象的劳动知识,还要具有动手的能力,但把学生的劳动表现体现在分数上,还是以其他方式评价,始终是一道“无解题”。有些劳动竞赛已经有变味倾向,甚至搞成了脱离劳动而由父母或他人越俎代庖的做秀,并非是学生综合劳动素养的体现。对此,如何通过劳动教育达到树立正确的劳动观、价值观、人生观,为青少年全面发展,为未来打好底子的目的,尚需进一步探讨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