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面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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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7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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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完整精细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刘武俊

  5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中明确指出,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制定生物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这一工作安排意味着,公众期待已久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终于有望出台。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个人信息的收集、应用更加广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任务更加迫切,为公民个人信息撑开法律的保护伞尤为重要。一些不法分子滥用、盗用个人信息,给社会秩序和个人切身利益造成多重危害,尤其是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与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合流,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加严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大数据、人工智能、人脸识别等技术广泛应用在防疫中,不少人担忧自己的个人信息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应重视根据应用场景对个人信息进行分类分级保护——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定位数据等信息,应被认定为特殊类型信息加以保护。

  总体而言,个人信息保护亟待实现法律化、统一化和精细化。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化,就是要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制定出台法律层级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需要一部基本法,需要调高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层级。有必要抓紧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公民个人信息撑开法律的保护伞,用法律夯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防线。

  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统一化,就是要解决保护个人信息立法规定的分散问题,用一部专门法律统一规范个人信息的保护,从立法上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化和统一化。一方面,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虽然有法可依,但相关法律法规散见各处,不利于形成法律合力。另一方面,由于未对个人信息保护形成统一的基本法,所以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的处罚,缺乏统一性、整体性和系统性,且量刑偏低。因此,要尽快制定统一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使得现有法律从分散零乱走向完整统一。

  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精细化,就是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既要确立相关的原则,也要规定具体的措施和罚则,增强个人信息保护特别是相关处罚的可操作性,织密织牢法律之网,让违法者无法律空子可钻。

  在个人信息保护面临严峻形势下,期待立法机关抓紧制定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化、统一化和精细化,将个人信息保护真正纳入法治轨道,为公民个人信息撑开法律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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