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面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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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5日 星期一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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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扭的“孝心之瓜”或许并不甜
  李英锋

  沈阳市浑南区一家科技公司为督促员工尽孝设立“孝心基金”,每月代扣中层干部及以上员工工资200元、公司补贴100元,代扣普通员工工资100元、补贴200元。近日,该公司部分员工向媒体表达了对这项“福利”的不适,对此看法不一。

  企业设立“孝心基金”,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有助于引导员工感恩父母、回馈家庭。然而,企业代扣员工的工资,笔者认为有些不妥,让“孝心基金”有了几分强扭的意味,让一些员工感觉有些别扭。

  都说强扭的瓜不甜。那么,强扭的“孝心之瓜”或许也可能会不怎么甜。企业设立“孝心基金”,打造孝心文化的理念和方向是正确的。但问题在于,企业以强制的手段代扣员工工资,超出了企业教育管理权的范畴,违背了一些员工的真实意愿,也涉嫌侵犯员工合法权益。

  一家一本尽孝的经,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同,每个家庭也都有不同的孝心需求和尽孝方式。有些父母需要子女的物质孝心,有些父母经济状况较好、衣食无虞,则更需要子女的情感孝心,需要子女常回家看看。针对不同家庭的情况、不同父母的需求,子女以合适的方式尽孝,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才更符合孝悌精神。

  企业代扣员工的工资涉及劳动者的薪酬权益,而劳动者的薪酬权益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代扣员工工资设立“孝心基金”,无论用意多好,都在客观上构成了“克扣工资”,都触碰了法律底线,侵犯了劳动者的薪酬权。

  笔者以为,企业要设立“孝心基金”,应当充分尊重员工意愿,给员工自主选择的权利,不能强扣。即便要制定孝心制度,也该遵循法定程序,提交员工或工会讨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和执行。当然,企业也可以承担更多责任,独自出资成立“孝心基金”。这样,更显企业诚意,也更容易得到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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