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到长三角的上海迪士尼、江苏周庄古镇、浙江西溪湿地、安徽黄山风景区等200余家景点游玩,身高超过免票限制,如果能出示有效证件证明不大于6周岁(含),仍然可以享受免票。
长期以来,儿童门票优惠身高年龄“就高不就低”,或是只看身高的问题饱受诟病并频频引发争议。这是因为,给孩子们各种优待,并不是因为儿童比成人个头小,关键还是看他们年龄小。《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从来没有说,个头高的孩子就要被排除在“未成年人”范围之外。别看个子高,可人家终究还是个“宝宝”呀!
特别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如今同龄孩子的个子越长越高。而很多免票身高标准还是几十年前制定的“老黄历”,早已过时不再适用。如果看不到或是故意无视这种形势的变化,还是坚持过去的老标准,则必然会招致越来越多的反对声音。
可以说,实行年龄优待“单轨制”,废除不合理的“免票身高线”,统一按照年龄或是身高年龄兼顾来执行门票等优待政策,不仅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景区、交通运输企业等自身也并不“吃亏”。试想,哪个儿童不是家长陪玩陪游,免去一个孩子的优惠票,却卖了两张成长全价票,还能带动附加消费,这到底是亏了还是赚了?
毋庸置疑,此次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倡议区域内景点推行儿童免票身高与年龄兼顾,并得到200余家景点企业的积极响应,无疑起到了一种非常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不过,也应看到,消保委发出的是非强制性的倡议,这200家景区的响应也是一种自觉举动,而且它们执行的是相对保守的6周岁的优待标准。这都还有不小的局限性。
下一步,应当着力推动以立法的方式,废止儿童身高歧视做法,规定统一的儿童优待免票标准,并根据实际设定更加合理的免票年龄范围。对大人们来说,给孩子免个票,不妨爽快些,不要搞那么多限制;而对孩子们来说,他们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一样多的“宠溺”、享受一样美好的童年时光,岂能因个子长得快就被“另眼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