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盗窃自来水案,被告人柴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这一案例让人明白,原来偷盗自来水也属违法犯罪行为,不仅要处以经济罚款,还要被判刑,可谓得不偿失。在一些人看来,自来水也是从河里、水库库区及地下水弄来的水,私接水管偷点水用没什么大不了。孰不知,自来水是商品,商品是有价值的,需购买。
而且供水也有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等。当然,还有其他的法律法规也界定了自来水属于商品,其所有权属于自来水公司,偷盗自来水可以定为盗窃罪。供水企业虽然没有行政执法权,但可以申请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执行,或是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包含自来水公司)责令限期改正或处以罚款,甚或开启司法程序。
在当今法治社会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擅自私装乱接偷盗自来水,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而根治偷盗用水行为,并非自来水的“家事” ,实乃社会的共同责任,人人都应积极参与。广大用户不仅要从自身做起,还要积极举报偷盗用水的人和事。供水企业责无旁贷,要加强巡逻稽查,宣传供水法律法规,防患于未然,做到防打结合,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和打击一切偷盗自来水的行为;政府也要予以支持,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城市供水秩序,从而确保正常供水、安全供水,让广大的自来水用户真正喝上“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