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样的品德让人感动和感激。感动的是,女大学生求职返程途中救摔倒老人的见义勇为精神。因为,当她看到摔倒在路边的老人,可以佯装没看见,不予过问,谁也不会说什么。可她这一救,救出了人性的光辉,这是最美的瞬间。救人于危难之中,这是一种社会美德,更体现了一份社会责任感。
感激的是,医院看到求职的女大学生见义勇为的行为后,决定破格录取。这是对有爱心之人做好事的充分肯定,是对见义勇为精神的褒奖,是对尊老敬老爱老的回馈,也是关爱礼遇“好人”的实际行动。同时,是对“扶不起”“不敢扶”的矫正,奏响了一首洪亮的正气歌。
“要让好人有好报”“不能让好人做了好事还受委屈”……这些朴素的话语,表达着群众关爱好人的真挚情怀。因为,社会需要见义勇为,也提倡见义勇为。社会需要更多的好人,也只有好人越多,社会才会更加文明和谐。 ——评论员 汪代华
2.透过此事,我们实则真正需要思考的问题是,诸如“医护人员”等工作的招录,其程序设计到底要如何体现“品德”因素,其该占据多少权重?又该如何量化折算?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并不是品德好的人就该获得工作,但品德好的人在竞争工作的过程中确实应该得到“加分”。特别那些事关公共利益、带有公益色彩的职业,更当如此。
从某种意义上说,之所以医院会急切表态,要免试录用“救人”女孩,恰恰是因为其固有的招聘程序,无法就“品德因素”具象呈现、加权赋分。无论品德高低,所有人求职者无差别竞争,这套游戏规则,对于靳金梓们实则是不公平的。当前语境下,似乎临时的人为干预,才能修正这种机制的“不公平”。而就长远看来,我们还是期望,医护等职业的招录,能在规则设计之初,就充分兼顾品德因素的考量。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正义的“道德奖酬”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评论员 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