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戴 乐
实 习 生 范必成
本报讯 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表扬通报,对在全省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单位进行表彰,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夺得第一名。
9月1日全省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衡阳公安交管部门高站位主动作为,强力推动“集中攻坚”向纵深部署;划红线聚焦靶点,强力推进“集中攻坚”措施落地生根;强调度以督促改,强力推行“集中攻坚”通报问责,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共打击处理 “三驾”(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900起、非法载人5542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7535起、违规拖拉机上路行驶1551起、无牌报废车上路行驶2245起,分别占全省打击总数的13.29%、14.1%、10.03%、12.38%和10.37%。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全市连续19个月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
市交警支队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支持,重新施划了1万多平方米的路面标线,利用“天网”工程在全市新增了500多处违法自动抓拍系统,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导入了上万条违法嫌疑车辆信息。支队党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组织了4次督导行动,下发了7期督导通报。支队党委明确“坚决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任务红线,开展打宣结合,定点打击“三驾”“非法载人”“违规拖拉机上路”“无牌报废车上路”“骑行不戴头盔”五类重点违法行为,联合保险公司启动了“警保联动”路巡机制和“免费送头盔下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