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思远 姚永军
本报讯 10月6日,市公安局南岳分局旅游警察大队闻警出击,依法将强行锁车敲诈游客的违法行为人戴某红行政拘留。
当日11时许,南岳分局接到一名来自益阳市安化县的游客报警称:车子被人上锁并强行收取费用。
接到警情后,旅游警察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调查,游客刘某将自驾车停放在南岳庙西街的一块空坪内,然后到南岳大庙烧香。返回开车时,庙西街52附1号店主戴某红(男,58岁,华容县人)用车锁将其车子锁住,并索要400元,否则不准驾车离开。
民警当场抓获违法行为人戴某红,将其带至执法办案区域。经询问,戴某红租用庙西街52附1号开客栈,认为其客栈附近的区域均属于他的“地盘”,未经他允许停车就要交费。刘某在戴某红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子停放在其店子附近的空坪,戴某红就用杂物拦住、用大锁锁住车子,要收取刘某400元才肯放行。
目前,违法行为人戴某红因敲诈勒索被南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南岳警方提醒,城市街道的停车位和空闲坪均属公共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扰他人使用或收取费用,违者情节轻微的构成违法,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据悉,打造平安有序的旅游环境,是南岳区委区政府的坚定决心,不允许任何人的无视和挑衅;南岳区委区政府将充分运用“道德与法”这两柄利剑,对影响和破坏旅游环境的各类事件给予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