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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3日 星期一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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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噪声扰民和空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市政府拟出台在本市雁峰、石鼓、珠晖、蒸湘区区域内及毗邻市城区的衡南县三塘镇鳌兴村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由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起草制定了《衡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鉴于《通告》涉及面广、影响大,市政府决定由市公安局牵头举行公开听证,再次征求群众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听证会时间

  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15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市公安局三楼合成作战中心。

  三、听证会代表的组成和产生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29名,其中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各5名(含社区干部、居民群众及民俗工作者代表),由当地公安分局报请区政府组织报名和推荐;衡南县三塘镇居民群众代表1名,由衡南县公安局报请衡南县政府组织报名和推荐;人大代表4名,政协委员4名,由市公安局报请市人大、市政协推荐。

  四、听证会代表名单报送时间

  听证会代表名单于2018年8月25日前报送市公安局。联系人:衡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黄元基,联系电话:18007349842。

  特此公告

  衡阳市公安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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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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