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7月9日上午,四川南充城区某小区一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消防部门随即驱车前往,但在赶往火灾现场途中,消防车出入的唯一通道被大量违停私家车堵塞。据南充市公安消防支队通报称,在消防官兵及现场交警喊话挪车无果后,伴随着一阵急促的警报声,一辆消防车剐蹭了两辆违停堵塞消防通道的私家车,并将其“顶开”,随后往火灾现场驶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消防通道是火灾时能保证进行安全疏散、消防救援的通道,平时应保持通畅,不允许占用、堵塞、封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此事中,现场也设置有多个警示标志牌:“该通道为消防通道,门前禁止停车”。但一些私家车仍然乱停在消防通道,这是无视法律而明知故犯的!常言道,火灾无情,救人最紧迫。生死时速,在火灾发生的瞬间,人命关天的紧急关头,平时或许不起眼通道这时就是一条“生命通道”,任何一个环节的阻滞,都可能为此付出惨重的财产损失和生命代价。
按照相关规定,私家车如违停占用了消防通道,消防车为了紧急抢险,可以强制推离,所造成的损失后果由私家车主自行承担。私家车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被消防车“怼坏”是一记警钟,也是一面镜子,我们都应从中认真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