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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5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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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护士”服务
需要制度“护航”
  在共享经济的大潮之下,“共享护士”上门服务腾空而出,给病患带来了很多方便,但也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一些因为得了直肠癌而接受造口手术的患者,以往必须到医院换造口袋,这成为了他们的心病,如今“共享护士”的APP,直接省去了路上和就诊排队的时间,花了不到200元就能叫护士上门服务。

  1.共享护士平台“医护到家”发布的上门服务标准以及护士上门十步标准操作法,填补了国内护士上门服务标准的空白。这对其他共享护士平台具有借鉴意义。不过,企业标准毕竟是企业标准,不是行业标准,更不是国家标准。如果说共享单车、网约车等共享经济业态需要有效规范的话,“共享护士”可以说更需要有效地规范,因为护士工作关乎到人的生命健康权,不可有丝毫大意。

  目前,共享单车、网约车等业态尽管已经有相关制度规范,但各种问题仍然不少。从这个角度来说,“共享护士”同样需要国家有关方面进行规范,而且这种规范越早越好。共享护士平台应当借鉴其他共享经济行业发展的经验,结合自身的特点和服务要求,从一开始就研究制定高起点、高水平的行业标准。

  ——评论员   张海英

  2.就目前来说,“共享护士”尚未发生严重事故,各方都是“得利者”:患者得到了便捷的护理服务;护士得到了额外收入;平台方更是借“互联网+”、O2O的概念讲足了故事。但是,万一发生医疗事故,就可能出现法律责任不明的问题:到底是平台担责,还是护士个人担责?到时倒霉的还是患者本身。

  对于“共享护士”这个新兴行业,一棍子打死对职能部门来说是最省力的。但是,也需要看到“共享护士”背后群众的正当诉求。中国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其中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对这些老人来说,如果能有上门服务的“共享护士”的确是一大惠民之举。对于护士来说,也通过“共享护士”服务能体现自身价值。 ——评论员  沈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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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护士”服务 需要制度“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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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晚报版面十四A14“共享护士”服务
需要制度“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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