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李桂省
本报讯 新春佳节,走亲访友人流剧增,一些客运驾驶人为追求眼前利益忽视客运安全,铤而走险超员载客。衡南交警一周时间内先后查处3起超员载客达50%以上的危险驾驶案。
2月21日9时许,驾驶人贺某林超员驾驶“湘D96842”中型客车由茶市往云集方向行驶,途经S316云集镇茅塘村路段时被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阳中队巡逻民警查获。经查,客车核载19人、实载35人,超员50%以上。
2月23日10时,驾驶人刘某秋超员驾驶“湘D87408”大型客车途经107国道云集镇向阳片区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客车核载30人、实载58人,超员50%以上。
2月27日10时30分,驾驶人钱某森驾驶“湘D94812”客车由祁东县白地市往衡阳市方向行驶,驶至322国道衡南县鸡笼镇路段时被省交警总队春运督查组查获,经查,该车核载22人、实载35人,超员50%以上。
衡南交警对3名驾驶人均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依法移交衡南县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