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和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作协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
《通知》要求,重点征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风采主题的童谣作品,特别是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童谣。主要征集文字作品。童谣要篇幅简短、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趣、体现时代气息。童谣必须是原创作品,原则上新近创作,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已在往届全国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中获得推广的作品不再推荐。
《通知》明确,3 月 1 日至 5 月 4 日为作品征集阶段,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作协等部门组织本地、本系统投稿,社会各界则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网民举荐的方式,统一向市委宣传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投稿,联系电话:8866649,邮箱:wcnrsxddjsk@sina.com。
5 月下旬,我市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征集作品进行筛选,择优向省文明办推荐一批优秀童谣。6 月,中央主办单位将对各省上报作品进行初步筛选、组织评委评选、开展学生试唱,最终确定优秀童谣一等奖 10 首、二等奖 10 首、三等奖 20 首、优秀奖 30—40 首。
7 月,人民网、中国文明网发布获奖优秀童谣再创作公告,发动文艺团体、大中小学校、网络传媒等专业力量广泛参与,将获奖优秀童谣谱曲编排成歌谣、少儿歌曲,创作成动漫、音视频节目,并适时在全国推广传唱。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文明办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并于 5 月 4 日前统一推荐到市委宣传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每个县(市)区统一组织创作推荐童谣作品2—3 篇,活动主办方有权使用、出版获奖优秀童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