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局产权处房屋测绘中心是经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成立,主要负责市城区房屋测绘工作的事业单位,具体工作任务主要有:1、房屋建筑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2、房产分幅图、分丘图的测绘;3、各类房屋分栋、分层、分户平面图的测绘;4、商品房面积管理;5、房屋测绘成果管理;6、对存在误差纠纷的房屋面积进行测绘鉴定;7、负责调处房屋面积误差纠纷。
二、商品房屋竣工验收后,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先到市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更新楼盘表,领取现售备案证明,再携带相关资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建设的房屋竣工验收后,应先到市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备案手续,建立楼盘表,再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四、在建工程抵押合同、预购商品房抵押合同、存量房抵押合同在完成与银行或借贷机构签约后,应携带合同原件先到我局产权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再凭已备案合同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抵押登记。
特此公告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