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判负全部责任的宾利车,因刹车不及追尾野马,且野马因此还追尾了丰田,显然是宾利的速度太快了。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不少驾驶人感到不适应,主要是驾驶习惯有问题。驶近路口、斑马线应当减速,减至达到突然发现行人能从容停车,而不是急刹车。这样的正常速度,能够让后车避免误判。当然,前车猛跑并不是后车可以紧跟的理由,如果驾驶习惯正确,不管前车什么速度,后车都应是该减速时减速,并保持安全距离。前车、后车都不习惯按照交规的要求在驶近路口、斑马线时减速,结果因避让行人而连环追尾,这与“礼让行人”的要求没有关系,而应反思自己的驾驶习惯。
——评论员 马涤明
2、就此事而言,处于最后的宾利车被判负全责,恰如其分——宾利车不光追尾了野马车,还顶得野马车撞上了丰田车,较小的车距、巨大的惯性能赖别人吗?这起事故引发一些网友的争论,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间接的利益攸关性讨论。一些司机把追尾责任推给车让人,是试图进行责任转嫁,是对自身不文明驾驶的有意回避。这样的牢骚经不住推敲,某些人还是尽快转变自己的坏习惯才好。当然,行人也要遵守交规,“凑够一拨人就走”会给交通带来混乱,是制造人车矛盾与事故的另一个原因。车让人,人守规,才能实现“双赢”。
——评论员 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