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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半身瘫痪 “法庭”入宅断案
  ■本报记者  周连武

  通 讯  员  李佳洪

  

  本报讯  11月2日上午,衡南县法院三塘法庭巡回审判车开进了谭子山镇杨湖村谢某的家里,法官在当事人家中开庭办案,并成功调解,赢得村民点赞。

  杨湖村村民谢某2012年因一场车祸导致半身瘫痪,事故发生后新婚妻子王某一直悉心照料谢某,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因照料谢某产生的各种家庭矛盾接踵而来,谢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在各种矛盾的作用下也日渐疏离,王某和谢某一家的关系更是势同水火,期间双方亲戚、同村村干部和乡镇司法所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都劳而无功。   

  近日,王某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请求与谢某离婚。衡南县法院三塘法庭受理了该案,承办法官刘祖信了解到当事人的情况后,为进一步查明案情,当即决定将开庭地点定在当事人谢某家中。

  庭审中,王某和谢某均到庭参加了庭审,围绕争议焦点,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前,在基本查明案情的基础上,法官又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均同意调解离婚,并心平气和地签下了调解协议。

  巡回审判走进百姓家中,既是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也是化解矛盾、现场普法的外在需求,更是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题中之义。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把法治课堂搬到百姓家中和群众身边,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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