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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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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多部门昨晚誓师出征

  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  姚永军 

  

  本报讯  警灯闪烁、誓词铿锵。4月27日晚,全市集中整治“工程运输车、三轮车、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誓师出征仪式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院内举行。“出发!”随着一声令下,交警、城管等多部门执法人员迅速登车,开赴指定路段开始第一次集中清查行动。

  为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市政府决定,从4月27日至7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工程运输车、三轮车、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坚持政府主导,公安交警、城管、环保、住建、环卫等部门联动,形成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

  整治重点车辆为:渣土车、砂石车、水泥罐车、环卫清扫车等工程运输车辆,三轮车、拖拉机。

  整治重点违法行为包括:工程运输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非法改(拼)装、涉牌涉证、闯红灯、闯禁区、酒驾、超速、超载、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和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三轮车闯禁区、非法装载货物、非法载人;拖拉机在城区道路上行驶等。

  据悉,专项行动将做到“六个一律”:对擅自改装车辆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或依法强制恢复;对驾驶报废、拼装车辆的,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一律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处15日行政拘留;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一律扣留车辆,注销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对以殴打、拖拽、撞击等暴力方式对抗执法的,一律以涉嫌妨碍公务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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