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屈金生
本报讯 饮酒后开车送亲戚回家发生追尾事故被交警当场查获。2月8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北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祁东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月2日,祁东县归阳镇镇坝公路湘青线3公里路段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一辆五菱普通客车与一辆小车追尾,双方车辆损坏较为严重。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时调查发现五菱普通客车司机赵某北满嘴酒气,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后发现其测试结果为237.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审讯,赵某北系祁阳县黄泥塘镇人,供述了家里来客时自己陪亲戚喝了酒,后又开车送亲戚回家,驶至祁东县归阳镇地段时发生事故被祁东交警现场查获 。经衡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赵某血液中乙醇成分浓度为136.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