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0日是全省春运期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全市公安交警在高速出口、国省道主要路口设卡,共查获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75起,其中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违法行为33起。
当晚20时15分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动车管理大队在解放大道与蒸水北街交口处设卡。“湘D57L××”小车驾驶员被拦停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42mg/100ml。未几,一辆牌号为“湘D6F8××”的轿车被拦停,驾驶员辩称朋友过生日不得已喝了几杯啤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50mg/100ml 。当晚,电动车管理大队民警共查获7起酒后驾驶及1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另,衡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10起酒后驾驶、10起涉牌涉证、1起报废车上路、2起货车超载违法行为。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2起客车超员、6起面包车超员、8起酒驾、6起涉牌涉证、1起危化品运输车违法、2起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
电动车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人开具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