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彭 敏
本报讯 4月14日凌晨,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侦破一起肇事逃逸案时凭借缜密细致的工作作风快速锁定嫌疑车辆,并顺带查获嫌疑人“毒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0时25分,衡山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电话:开云镇五一转盘路口发生一起小车与摩托车相撞,造成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肇事小车逃逸。
值班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受伤的摩托车司机称未看清对方车辆牌照。民警立即调阅相关路段监控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牌号为“粤A***04”,并判断该车应该尚未驶离衡山县城范围。办案民警经过几个小时耐心搜寻,直到早上8时许终于在某小区的角落发现了肇事车,该车左前角有明显的刮擦痕迹,与视频监控资料相吻合,民警锁定证据后依法予以扣押。
经上网查询“粤A***04”肇事车在2015年年检合格,无保险,但已多次转手,无法联系上车主。几小时后,肇事车车主戴某终于出现在医院,得知自己的车辆已经被交警扣押后,戴某主动来到交警大队投案。
民警罗正中一眼认出戴某是2015年被行政拘留过的吸毒人员,于是当即对其进行尿验,结果呈阳性。经询问,戴某承认事发前一段时间吸食过麻古和冰毒,“粤A***04”是去年在二手车市场以9000元买来的,同时承认了“毒驾”肇事后逃逸的违法事实。
目前,该交通肇事逃逸案带出的涉毒案件已被交警移交给店门派出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