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彭 敏
本报讯 3月26日,迫于衡山警方强大的追逃压力,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王某主动投案自首,“3·2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3月25日19时27分许,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X061县道开云镇八里村团结组路段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已逃逸。
值班民警、大队领导相继赶到事故现场。一名80多岁的老人被车辆撞击腰部倒地后被车轮碾压头部,当场身亡,现场留有车辆反光镜等部分散落物。勘察完现场后, “3·25”逃逸案侦破小组成立。专案民警一面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寻找目击者,一面查看相关视频监控进行研判,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时间为3月25日19时15分左右,肇事车辆为灰色起亚小车,逃逸方向可能为南岳往衡山方向,也可能途中通过其他路径折回南岳方向。民警调阅事故路段卡口的车辆通行情况,核对该时段的过往车辆信息资料,对过往车辆以电话形式一一核查,对嫌疑车辆逐台见面排查……
3月26日9时许,迫于衡山警方追逃的强大压力,驾驶员王某(衡山县沙泉乡人,常住南岳镇)驾驶一台悦达起亚小车到南岳公安分局南岳镇派出所投案自首。王某承认当时天色已晚,看不清路上行人,事故发生时又无目击者,于是怀着侥幸心理逃离了现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