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邓丽芳
本报讯 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64mg/ml还开车,遇到交警检查竟然谩骂殴打交警,导致执勤交警廖中维双侧鼻骨粉碎性骨折。 3月26日,犯罪嫌疑人丁某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妨害公务犯罪被衡东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月25日晚,衡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楚天中学、老大桥、兴衡大桥等路段进行“酒驾”“毒驾”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杨林中队中队长廖中维带领中队民警、协警对经过楚天中学路段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
21时许,当检查到丁某驾驶的小轿车时,廖中维闻到一股很浓的酒味,但丁某一再声称自己没有喝酒。为证实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廖中维要求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测试。丁某情绪非常激动,先是不断指责谩骂廖中维及其他执勤交警,其后又对廖中维大打出手,廖中维的鼻子被打伤流血不止。在此期间,其他执勤交警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了丁某谩骂殴打交警廖中维的全过程。几分钟后,110民警赶到现场将丁某控制并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显示丁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64mg/ml,远远超过80mg/ml的醉驾标准。
目前,执勤交警廖中维因鼻骨粉碎性骨折正在住院治疗。“虽然被醉酒司机打了很委屈,但是我并不后悔。他酒后开车如果不阻止,也许会给自己或者其他人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警察的职责。”躺在病床上的廖中维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