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价值越大,消费者维权的力度越大。这是常识,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房屋无疑是大宗商品,因此购房者维权意识特别强,维权力度特大。
但是,许多房地产老板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在售房过程中大小小违约很普遍,依然以“潜规则”,侵害着消费者的权益,依然有隐形的黑手”疯狂地破坏着市场规则,依然有贪婪的“目光”威胁着人们的财产安全。其结果,往往是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
百姓维权,退款索赔于情理之中应支持;商家推责、将失信于民而将全盘皆输,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近几年,凡是房屋好销的几乎都是外地开发商,为什么?象踢足球一样,客场踢得认真一些,主场反而藐视观众忘乎所以了。
时代不同了,房屋过剩了,顾客真正是上帝了,在上帝面前是耍 不得小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