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正在接受酒精检测 王翟 摄
■本报记者 姚永军
实 习 生 李慧敏
本报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尽管明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有一些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9月14日晚,市交警支队珠晖大队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先后查处8起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4日19时30分至21时,珠晖交警大队组织近30名警力分别在东风北路、广东路转盘处展开整治。20时45分许,记者在东风北路执勤点看到,一辆山东牌照的轿车被交警拦停后,驾驶员躲在车内打电话,半天不肯下车。经过交警再三劝说,该名驾驶员方才下车,却告诉交警自己没带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交警要求其接受吹气酒精检测,连续8次均未达到测试要求。交警告知再给最后3次机会,如果不行就带其抽血检测血液内酒精含量后,方才配合完成了吹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名驾驶员的血液酒精含量达38mg/100ml,远远超过了20mg/100ml的酒驾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珠晖交警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敬请广大驾驶人切莫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做到文明、安全驾驶。
据统计,当晚一个半小时内,珠晖交警在两个执勤点共查处8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