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10月08日9点48分按现状公开处置下列资产:
一、衡阳市得天拍卖有限公司 (左先生 0734-8129551 18274711373)
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云鼎大厦房屋:
1、703室,面积175.45m2,评估价/起拍价52.99万元,保证金5.2万元;
2、1501室,面积167.43 m2,评估价/起拍价52.24万元,保证金5万元;
3、1801室,面积167.43 m2,评估价/起拍价51.74万元,保证金5.1万元;
4、2101室,面积167.43 m2,评估价/起拍价51.23万元,保证金5万元;
5、2301室,面积167.43 m2,评估价/起拍价50.9万元,保证金5万元;
6、2303室,面积175.46 m2,评估价/起拍价53.34万元,保证金5.3万元。
以上标目先整体后分割的形式拍卖,整体起拍价312.44万元,保证金30万元整,以现状进行拍卖。(本次拍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税费按相关规定承担)
上列资产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为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衡阳分中心
网址:www.hprac.net
地址:衡阳市船山路11号人大办公楼706室
保证金交纳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00 1785 0610 5252 7637)
一、 公告对处置资产的介绍为提示性,拍卖公司有更为详尽的介绍资料,意向竞买人可以到拍卖公司查阅、索要。
二、 公告发布之日起资产即行展示,意向竞买人可在2015年09月29日17时前,到相应的拍卖公司咨询、查阅资料、察看标的、缴纳保证金。除机动车拍卖的保证金可以现金缴纳外,其他资产的保证金需通过银行汇款。
三、 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凭缴纳保证金的凭证由拍卖公司陪同到第三方交易场所办理竞买手续。
四、 标的展示期间,案件当事人和标的的担保权人、承租人、共有人等优先权人可依法到拍卖公司及人民法院办理竞买手续或主张权利,参与资产处置。优先权人未办理竞买手续,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资产处置监督电话: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纪检监察处 袁磊副处长 8893189
司法技术管理处 丁枥澎副处长 8893162
衡阳市工商局市场管理分局
监督电话:0734-8813188
诉讼资产处置公告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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