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经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协商决定:因工作岗位异动等原因,接受王一花(女)、左桓宾、许望成、阳 勇、李世钧、陆志宏、周 俏(女)、赵 伟、胡仲敏、郭松青、蒋小利、谢 辉(女)、谢林均等13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请辞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其中,许望成、周 俏(女)、赵 伟、蒋小利等4名同志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自动消免,报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同意增补石 亮、朱建社、李先交、邹远国、赵进程、段 鸣、段志强、贺 畅(女)、夏 冰、唐修波、彭顺利、颜洞宾、颜娟华(女)等13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为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