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珂
自2015年我市正式启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按照既定方案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不久前,市委十一届十次会议更是擘画了我市未来五年和二三五年的美好蓝图,在实施“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再次纳入新一轮目标,这充分展现了市委“一任接着一任干”的坚持。
为确保这一各方关注度很高的“申名”目标不再落空,并得以顺利且尽快实现,市政协委员左琼颖等建议,市委、市政府立即重启我市的“申名”工作,调整“申名”领导小组,组建高规格的指挥调度机构。
抓紧充实“申名”专班力量,按照“申名”评估要求,抓紧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简称“名城办”)常设机构,“申名”期间与“申名”办合署办公。同时成立相关的专业工作组,由相关市级领导牵头挂帅。
尽快出台“申名”相关文件,修订完善《衡阳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重新制定《衡阳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点任务分解表》;迅速上报《衡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争取尽快批复,同时抓紧制定《衡阳市历史文化名城紫线规划》。争取市人大支持,将《衡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纳入2021年立法计划。
尽早邀请“申名”专家指导,为我市“申名”工作把脉问诊、献计献策,以便进一步明确工作路径和主攻方向。切实加强专项工作督办,将“申名”工作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工程项目类的任务纳入市重点项目,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联合“申名”办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及时发布任务进度情况及负面清单。市“申名”办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每项任务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