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珂
就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民盟衡阳市委建议,出台《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其优先纳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争取当年出台。《条例》要明确文明行为工作原则、工作机制、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提出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列举促进与保障的措施办法。
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城市配套功能,维护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道路情况,在小区、公园、广场、社区等地加快设置体育健身设施,完善城市消防体系(尤其要关注集贸市场、社区、小区等人流较为密集地方的消防安全问题),完善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进垃圾分类。
要强抓环境问题,增强卫生治理力度。小区要引进物业公司,探索“政府主导、居民自治”的管理新模式,使小区管理走向正轨;针对小广告要疏堵结合,源头治理;重点整治卫生死角,主要包括绿化带内垃圾、排水沟渠内垃圾、小区楼道垃圾等,消除主次干道、沿街店铺等公共场所垃圾清理不及时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