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连青因拆迁赔偿将由衡阳财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坐落于衡阳市雁峰区中山南路76-94号时代广场满堂红-102-3室房屋(面积32.26平方米)向我局申请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拟对该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政务服务中心B区38号窗口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