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面七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公告

  本院受理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杨昌茂、韦福茂涉嫌诈骗罪一案,现依法公告告知被害人吴双伊、郑桂莲、刘喜盈等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权利和如实陈述等义务,详尽事宜请与办案人员蔡愉芳、张多朝联系。办公室电话:0734-2839022。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版面一
   第A02版:版面二
   第A03版:版面三
   第A04版:版面四
   第A05版:版面五
   第A06版:版面六
   第A07版:版面七
   第A08版:版面八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公告
计划检修停电预告
通 知
公 告
关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下列证件 声明作废
资产清算公告
债务催收公告
衡阳日报版面七A07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公告 2020-12-31 2 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