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江春在衡阳市岳屏乡联合村六组有一套住房,于1997年在西湖乡农村合作基金会办理抵押贷款,抵押证号:衡郊房(1997)抵押许字42号。因抵押权人已销户,抵押人提供银行征信报告,向我中心申请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现我中心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衡阳市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B区24号窗口(市蒸湘区西二环13号)
联系电话:0734-8561600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