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定,现拟对衡阳市巨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峰邸壹号”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予以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根据《衡阳市城区不动产办证遗留问题处理实行“两分离、三集中”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本小区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情况给予公告。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法进行登记。
书面异议送达地址: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堂三楼
权利人
权利类型
登记类型
登记面积
备注
不动产坐落
峰邸壹号
首次登记、
转移登记
雁峰区雁城路 81 号
遗留
办证
42198.03
平方米
衡阳市巨子
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