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格规范考试组织和录取行为方面,通知强调,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规定,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环节的安全保密,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或部门独立负责;严禁高校通过各种虚假专业考试方式来圈定生源。要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规范录取行为,进一步提高相关考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公示,未经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通知明确,有关高校要完善特殊类型招生专项测试仲裁办法、规范仲裁程序、组建仲裁小组,受理解决专项测试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仲裁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由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对于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法行为,通知要求,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查实存在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录取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据《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