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房屋的功能区可以看做是建筑物内具有相同使用功能或用途的一类房屋集合,也可以看做是建筑物内接受相同分摊部位的一类房屋集合。功能区可以由若干层房屋组成,也可由一层房屋、甚至是几套、某套房屋组成。当建筑物内某一层定义为一个功能区时,功能区内共有部位就变成了层共有部位,以此类推。具体划分:
1. 根据住宅和商业不同的使用功能,将整幢房屋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区,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将整幢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给住宅和商业两部分。
2. 裙楼上有多个独立塔楼的,则各塔楼应划分为单个功能区。
3. 具有特定的服务对象以其实际作用功能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
4. 有附属层(结构转换层、技术层、避难层、架空层等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房屋,附属层可划分为独立的功能区。
5. 列为不被分摊的公用部位单独作为一个功能区。
三十八、问:共有建筑面积的划分?
答:1. 商住楼的商业层内单独通往住宅的梯间(含室外楼梯)以及门厅等共有建筑面积列入幢共有建筑面积。
2. 为本幢服务的消防通道(楼梯、电梯,连廊等)、屋顶梯间以及幢内其它共有建筑面积列入幢共有建筑面积。
3. 专为住宅部分服务并在住宅功能区内的楼梯等共有建筑面积列入住宅部分共有建筑面积。
4. 专为商业部分服务的电梯、门厅、过道等共有建筑面积列入商业部分的共有建筑面积。
三十九、问: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如何分摊?
答:多功能综合楼的共有建筑面积按照各自的功能,参照商住楼分摊计算方法进行分摊。
1. 综合楼中非住宅层内单独通往住宅的梯间(含室外楼梯)以及门厅等共有面积列入幢共有建筑面积。
2. 综合楼中商业层内单独通往公寓式酒店或写字楼的梯间(含室外楼梯)以及门厅等共有面积列入幢共有建筑面积。
四十、问:房产面积测算成果的内容有哪些?
答:房产面积测算成果的内容包括:
1. 房屋调查表
2.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 房屋分层面积表
4. 房屋分户面积表
5.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案表
6. 成果审批表
四十一、问:什么是房产面积测算成果检查验收制度?
答:房产面积测算成果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和审核备案制度。
开发建设单位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在房屋预售时应当对房屋的测算成果、分层分户图等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