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
430422198711174450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坐落在:衡南县车江镇汇源建材市场C区5栋103室、203室、303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南国用(2016)第08293号,南国用(2016)第08300号,南国用(2016)第0830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国土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松青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