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贵明,男,于2018年8月18日在衡阳市雁峰区区政府门口捡拾,捡拾时约6天,随身携带尿不湿、衣物,早产、黄疸,着白色花点衣服,用一粉色浴巾包裹。
阳桂舞,女,于2018年7月15日在衡阳市雁峰区湘江南路易佰连锁旅店门口捡拾,捡拾时约3天,随身携带奶粉、奶瓶、红包,早产儿、左耳缺如,用一棉被包裹。
以上儿童系衡阳市社会福利院起名,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无人与当地民政部门或福利院联系认领,将确定为弃婴,依法予以安置。
衡阳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