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前完成“僵尸船”整治
本报讯(记者 武孝军)3月7日上午,全市“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确保3月2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确保汛期船舶安全停泊。
根据各县(市)区摸底,全市共排查出“僵尸船”304艘,大多建立了一船一档一策,为“僵尸船”清理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市已对“僵尸船”拆解46艘、正在拆解42艘,签订拆解责任状92艘。
会议决定,按照“奖励拆解、强制处置、规范保留”的整改方式,对签订协议自愿进行拆解的“僵尸船”视情给予适当奖励;对船舶手续齐全合法且船主自愿保留的“僵尸船”,限期由船主自行停泊在安全水域,加强船舶系泊,并安排人员值班;对无人认领又无人看管的“僵尸船”,市政府统一发布通告,通告期满还无人认领或船主未在限期内自行妥善处置的“僵尸船”,由属地政府依法进行拆解或集中看管。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开展水域联合巡查,制定船舶安全停泊防走锚管理制度,加强汛期对船舶的安全警示及预警工作,督促船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船舶锚泊设备检查、配足值班船员,确保遇大洪水不发生船舶失控、漂移等情形,遇重大汛情不发生船舶冲撞桥梁、闸坝等拦河建筑物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