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劳鉴20161220254号)
衡阳市雁城广告刻制公章有限公司职工陈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衡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已受理。其劳动能力鉴定内容是以下第壹、贰项。
1、伤残等级鉴定;2、护理依赖程度鉴定;3、非因工或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4、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5、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6、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7、其他。
衡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疗专家级进行医疗技术鉴定后,根据相关资料和医疗技术鉴定结论,对照相关标准,衡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鉴定结论为第壹、贰项。
1、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为伤残 肆级。
2、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的规定为 部分护理依赖。
3、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为 / 丧失劳动能力。
4、其他结论为 / 。
本结论送达用人单位一份,送达职工(或亲属)一份,送达相应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一份。
对本结论中壹、贰、叁项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领取湖南省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并向湖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
衡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