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指出,在下放登记权限中,内资企业部分将原已在省工商登记的私营企业、煤矿企业下放至其住所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区企业登记机关管理,而外商则除省政府及其授权的省级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一律下放至审批机关所对应的同级企业登记机关登记。其中,私营企业指的是由自然人投资持有公司50%以上股份,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公司。
本月开始,属于下放范围的私营企业的换照登记、换领营业执照等工作将需前往企业住所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区企业登记机关进行办理。而这也意味着,我省今年新成立的小微企业、创业型新兴公司将不再需要前往省工商局进行企业登记。(据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