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阳光招投标”,常宁市严把信息发布关,对公开招投标项目,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载体公开发布信息;严把资质或资格审查关,对不具备资质的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和采购供应商一律禁止参与竞标。参与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或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的自愿竞标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预定金后,方可取得竞标资格。凡具备资质或取得资格者,若发现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竞标资格;严把标的或底价管理关,制定标的实行“先投标后出标的”的办法,同时严格编制、审核、校正3道程序,并进行加密封存;严把招标或拍卖过程的公正关,纪检监察和公证机关、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全程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据了解,去年来,该市共核准招投标项目101个,中标金额17.87亿元,节约建设资金1.27亿元。在政府采购方面,实际采购金额9906万元,节约资金1000余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0%。
严把信息发布、资质审查、标的管理、招标公正四大关
“阳光招投标”年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