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5日,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一起投诉:“乡村人家”酒店老板王某拖欠19名员工工资56647元。当员工想要回工钱时,酒店却停业了,老板也不知所踪。接到投诉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立即对该案进行广泛调查取证。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市劳动监察支队确认王某拖欠工资情况属实,且人已逃匿,于是先后对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理决定书,并在员工的见证下,将一系列法律文书一一贴在“乡村人家”酒店大门上。在此期间,王某还是一直不露面,也无法联系。鉴于王某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2年12月28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该案移交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二大队。经过为期2个月的立案侦查,前不久,该大队终于在衡阳县将王某抓捕并刑拘。刑拘近十天后,王某幡然醒悟,将拖欠的员工工资尽数支付。同时,由于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性质恶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还依法对王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